转发《关于举办“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的应用技术”
专题研修班的通知》的函
各有关单位:
随着相关的政策法规、排放标准和管理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目前我国的VOCs污染治理工作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阶段。活性炭吸附技术是VOCs治理的主流技术之一。为了满足VOCs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规范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的应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定于 2019年5月11~12日在江苏溧阳举办“活性炭在VOCs治理中的应用技术”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从事VOCs吸附净化治理设备生产制造、吸附材料研发生产、工艺技术开发、工程设计、项目总包、运营及咨询服务等企事业单位。
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石油化工、化学品制造、医药化工和异味治理等领域的VOCs排放企业。
各地环保安监相关部门等。
二、研修时间、地点、承办单位
时 间:2019年5月10~12日
(5月10日14:00~20:00报到)
地 点:金陵溧阳宾馆(江苏常州市溧阳市西大街118号)
承办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
江苏竹海活性炭有限公司
三、研修结业证书
报到时请每位学员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蓝底或白底)。研修结束后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全程参加研修的学员统一颁发研修结业证书。
四、研修费用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员单位研修费标准为2300元/人,非会员单位研修费标准为2500元/人,研修期间午餐统一安排。差旅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及缴费
请报名单位联系人于4月30日前将研修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反馈至邮箱fqjh@caepi.org.cn,务必在报名回执中填写本单位的详细开票信息。研修费由报名单位统一汇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账 号:0200 0014 0901 4407 275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汇款人附言:活性炭与VOCs技术研修+学员人数,汇款后请保留凭证,研修报到时与会务组确认。
研修费可提供纸质或电子版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发票留下通讯地址后邮寄到单位,电子发票留下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信息发布
会议相关信息将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caepi.org.cn)、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网站(www.chinavocs.org)、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zghjbhcyxh)、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微信公众号(voc-alliance)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
联 系 人:李京芬 王喜芹
联系电话:18920651376(李) 13683204999(王)
电子邮箱:fqjh@caepi.org.cn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继续教育与培训部
联 系 人:井 鹏
联系电话:17316031580
附件:1.研修课程表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4月1日